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9)。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
望化工”)递交的《关于提名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董事唐冲先生、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
辞任,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新希望化工提名李
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本着提高股东会会议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关
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一)临时提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临时
提案的公告》。
(二)相关审议意见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新希望化工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佳女士,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其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与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方向相匹配,有助于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新希望化工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现持有公司34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6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补充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