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
(三)具体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全职在公司工作或者担任具体职务、负责具体事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者担任具体职务、负责的具体事务,其薪酬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其他薪酬。原则上,前述非独立董事领取的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非全职在公司工作或者未担任、具体职务、未负责具体事务的非独立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产生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
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达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确定,按相应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中长期激励方案,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并履行相应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薪酬考核标准
1、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2、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及岗位进行发放。
二、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合规,是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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