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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9:11:41 股吧网页版
普蕊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66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淄博弘润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石河子市睿 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淄博弘润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平潭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润盈科”)持有公司股份 6,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2%(其中 5,431.4 股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通过持有弘润盈科的上层权益对应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9%,弘润盈科不是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鉴于弘润盈科自 2014 年 6 月 20 日成立至今已存续超过
10 年,近期因投资项目结算需要,弘润盈科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2%)。

2、公司股东石河子市睿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睿新”)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为核心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6,397,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0977%,石河子睿新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3,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25%)。

3、公司财务总监宋卫红通过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2,500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0 股。宋卫红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间接持有股份不超过 73,100 股(已包含在本次石河子睿新的减持计划中)、减持其直接持有股份不超过 800 股,合计减
持不超过 73,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35%)。本次宋卫红女士拟减持比例未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弘润盈科、石河子睿新和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弘润盈科1 6,500 0.0082

2 石河子睿新2 6,397,560 8.0977

3 宋卫红3 3,250 0.004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弘润盈科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鉴于弘润盈科自 2014 年 6 月 20 日成立至今已存续超过 10
年,近期拟开展投资项目的结算事宜,需对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进行处置,其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间接持有的 5,431.4 股股份。弘润盈科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因弘润盈科上述减持行为而减少,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特此声明:(1)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始终抱有坚定信心,此前已实施完成两次股份增持计划,且累计增持股数远远超过此次因弘润盈科上述减持行为而减少的股数;(2)弘润盈科本次减持旨在为基金到期清算作出提前准备,其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公司在其减持后能够避免后续因其清算而造成的股权变动,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权清晰、稳定。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通过弘润盈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3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9%;2公司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通过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02%; 3宋卫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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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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