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6-00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张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桥弘甲”)持有公司股份 557,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54%。汇桥弘甲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054%)。
2、公司股东张晶持有公司股份 916,8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05%。
股东张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16,8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60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汇桥弘甲、张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汇桥弘甲 557,320 0.7054
2 张晶 916,826 1.16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汇桥弘甲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32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54%。
汇桥弘甲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汇桥弘甲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60 个月的,1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和/或 2%。”
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张晶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16,826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05%。
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汇桥弘甲、张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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