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6—01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年3月15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赖春宝先生(董事长)、杨宏伟先生、赖小龙先生、马林先生、马宇平先生
2、独立董事:史占中先生、顾绍宇女士、嵇道伟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顾胜男女士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嵇道伟先生(主任委员)、马林先生、顾绍宇女士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赖春宝先生(主任委员)、杨宏伟先生、史占中先生
3、提名委员会:顾绍宇女士(主任委员)、赖春宝先生、嵇道伟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占中先生(主任委员)、杨宏伟先生、嵇道伟先生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赖春宝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嵇道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2026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杨宏伟先生
2、副总经理:常婷女士、陈霞女士、王月女士、赵静女士
3、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
4、财务总监:宋卫红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任婧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任婧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