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县生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廖县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西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自 2020 年 3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董 股东会次数
事会会议
廖县生 6 6 0 0 否 4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董事会
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站在独立、客观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所参加的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规定义务,在 2025 年度期间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公司
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与公司外部审计师沟通事项、公
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2025 年内审部工作计划、公司
定期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等事项。本人积极及时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监督公司外
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内控规范及内部审计
制度的修订提出了有效性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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