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普蕊斯 2025 年度(“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7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32,442.62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630,367,5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3,036.76
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 45,939.59
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83.91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4,000.00
1 其中,于 2022 年 9 月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10,863.61 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381.0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累计投入 45,939.59 万元。其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 43,715.76 万元,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2,223.8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381.08 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
构性存款 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完成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