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富士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
富士莱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
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磊
保荐代表人 王宽、张仲
联系电话 021-2315388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58
注册资本 9,167 万元
住所 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祥云
实际控制人 钱祥云
联系人 卞爱进
联系电话 0512-5201560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3 月 2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2023 年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2024 年度报告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2025 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富士莱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富士莱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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