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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52:44 股吧网页版
富士莱: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忠)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忠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通过出席相关会议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校副教授。
1987 年 1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1997 年 9 月起任苏州
大学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现已退休。现任金宏气体(688106)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先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 5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先后担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富士莱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加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于 2025 年 8 月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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