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接受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卞加振、葛绍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成员简介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卞加振:现任东方投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曾参与或负责的证券承销项目为:双环传动IPO、纳尔股份IPO、海利得非公开、海利得可转债、海利得股权激励、纳尔股份股权激励、纳尔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
葛绍政:现任东方投行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曾参与或负责的证券承销项目为:华峰氨纶定向增发、泰格医药定向增发、海利得定向增发、泰格医药定向增发、海利得可转债、美晨生态可转债、华峰氨纶重大资产重组,华峰氨纶IPO、海利得IPO、常宝股份IPO、美晨科技IPO、纳尔股份IPO、天常股份IPO等。
(二)项目协办人情况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王宽:现任东方投行业务总监,硕士学历。曾参与或负责的证券承销项目为:2016年东晶电子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万华化学非公开发行、2017年博深工具重大资产重组和2018年万华化学重大资产重组等。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宋因之、姜晓华、唐佳晟、徐捷、陈磊、王俊虎、李浩森、刘伟。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发
行人”或“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祥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875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 号
联系电话: 0512-52015605
传真: 0512-5230373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uslai.com/
电子信箱: ir@fushilai.com.cn
生产、销售:6,8-二氯辛酸乙酯、硫辛酸及衍生物、L-肌肽
及衍生物、甘油磷脂酰胆碱、磷脂酰胆碱、硫辛酰胺、艾瑞
昔布、阿帕替尼;销售生产的副产品:亚硫酸钠、聚合氯化
铝、氨水(≤10%)、双酮呔嗪;零售生产的副产品:工业盐
(NaCl 含量≥96%);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 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保健品原料的研发、生产与
主营业务: 销售,主要包括硫辛酸类、磷脂酰胆碱类、肌肽类三大系列
产品。
本次证券发行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