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539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9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8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539号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
布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布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艾布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的确认
3.投资收益确认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根据艾布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注释 42 所述,艾布鲁公司对于环
境治理工程的履约义务,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采用投入法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对上述业务预计总成本做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履约进度,并应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由于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对收入确认的金额有重大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注释 42 所述,2025 年度艾布鲁按照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为 154,630,313.94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57.25%,占比较大,因此,我们将上述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的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并查看收入明细账,并与财务报表数据核对;
(3)根据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对客户销售额、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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