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6-041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陈寅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寅先生为公司董事
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
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陈寅、LEE LAWRENCE、徐翔,由陈寅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任海峙、肖波、LEE LAWRENCE、宋琼丽、徐翔,由任海峙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肖波、任海峙、陈寅,由肖波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翔、肖波、庄建清,由徐翔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
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陈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
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庄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
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友涛先生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
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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