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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1 15:51:01 股吧网页版
格力博: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6-042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四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寅先生(董事长)、LEE LAWRENCE先生、宋琼丽女士

2、职工代表董事:庄建清先生

3、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徐翔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现任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缩短决策链条、提高经营效率,保障战略制定与执行高度一致,在公司快速发展阶段具备合理性。为保持公司独立性,通过完善公司章程、明确职权划分、强化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五独立”、规范关联交易、健全内控与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形成有效制衡,防范权力集中带来的治理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2、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EELAWRENCE 、宋琼丽、徐翔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翔(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
4、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寅(主任委员)、LEE LAWRENCE、徐翔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海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陈寅先生

2、副总经理:庄建清先生

3、财务负责人(代行):陈寅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一睿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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