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格力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540,00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30.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95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11.2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439.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457418_B0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
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金额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号 资金投资额
GREENWORKS (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
1 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园林机 GREENWORKS 130,430.73 111,197.69
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公司、常州博康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
公司、GREENWORKS
(THAI BINH)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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