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5-033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0: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3 号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367,861,0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4,531,09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93,329,9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47%。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90,292,17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7,835,1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82,457,074股,下同。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2,53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 2,539,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4、公司独立董事任海峙、肖波、徐翔、莫申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其中莫申江因已离任委托徐翔代为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7,721,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1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41%;反对 1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2%;弃权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7%。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7,73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943%;反对 96,4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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