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博(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格力博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境内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期限,则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从事国际业务,拟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6、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当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均为具有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金融机构,公司已充分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7、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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