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的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生产与存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活动、财务管理及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存货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
1.内部控制的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主要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长 1 人。
(2)部门设置和职权分配
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组织体系,设立了财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质量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客户支持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ROW 业务部、品牌营销部、人力资源部、信息部、行政部、内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内部职能部门,各部门规范运作、有效配合、责权分明、高效协调,适应现阶段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考勤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并专门制定了《招聘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评价主要涉及人员招聘、人员离职、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控制环节。
(4)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公司核心价值观是创造新价值,拥有创新价值观,实现创新与科技的领先、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与发展的和谐。公司自 2007 年开始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负责或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标准。公司致力于提供突破性的锂电池技术、先进的无刷电机和电控技术,依托国内外的研发中心和全球智能制造基地,通过提供更为清洁环保、高效节能的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提供领先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造福人类生活。公司通过创新性的日常生活产品,引领人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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