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9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第四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或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永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并以 46.0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2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5.8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根本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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