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
产业效益化。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
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公司的长期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出资兴办的企业;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经济组织、自然人成立合资、
3、控股、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租出资产;
(三)对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四)新建生产线;
(五)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其他投资事项。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批,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
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事项外,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累计计算,并以前述累计计算金额确定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
易金额,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第七条的规定。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
等权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控股子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放弃或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与实际受让或出资金额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对其下属非公司制主体、合作项目等放弃或部分放弃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到且股东会审批标准的,公司应当披
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对于未达到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交易事项,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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