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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2:02:13 股吧网页版
恒工精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戎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戎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戎梅,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系统工程专业博士。2009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均有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除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受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地给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出席。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按时出席了
报告期内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审议了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
负责召集并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发放以及股权激励考核激励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确认。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利用参加股东会、持续督导培训的机会现场考察公司,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认真听取管理层以及项目组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符合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
计划等,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作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了解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充分听取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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