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
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信永中和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信永中和保持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和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邮件沟通方式与
信永中和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确认,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全程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实施、履职评估等各个环节,有效保障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专业性,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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