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郑汉杰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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