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
月 2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
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 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王建明先生、张玉林先生、张喜林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因此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及归属的全部
事宜;
6、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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