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余大洪作为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20 2 5 年 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
余大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1991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202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共计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8次,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
2025年度任期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参与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独立审核董事及高管人选,确保任职资格与公司治理合规;确保薪酬方案合规、透明、与公司长期价值挂钩;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程度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
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媒体舆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安排现场调研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2025年度,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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