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宇邦新材
股票代码:30126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层 32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层 32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肖锋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林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宇邦新材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宇邦新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肖锋、林敏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5年7月30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8%,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0.52%降至 58.25%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330831886D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天运广场 1 幢 1 号楼 3
层 32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肖锋、林敏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咨询
成立日期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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