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德成,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德成,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国立
佐贺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就职于日本神奈川大学;
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就职于日本索尼株式会社,任项目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 月就职于日本神奈川大学,任研究员;2013 年 11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山东硕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琥崧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副教授;2021 年 2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次数 召开股东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缺席 缺席
李德成 12 出席 出席 4 出席 出席
12 0 0 4 0 0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
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
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相关职责。2025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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