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华厦眼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454.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8,492,545.3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708,492,545.3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2]361Z006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 61,000,000.00 61,000,000.00
2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 229,638,100.00 229,638,100.00
3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 84,000,000.00 84,000,000.00
4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03,868,000.00 203,868,000.00
5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 计 778,506,100.00 778,506,100.00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但由于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避免资金闲置,公司提议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1、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公司运营正常且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31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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