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40:20 股吧网页版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6-01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31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召开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 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454.7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8,492,545.3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708,492,545.3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2]361Z006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 61,000,000.00 61,000,000.00

2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 229,638,100.00 229,638,100.00

3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 84,000,000.00 84,000,000.00

4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03,868,000.00 203,868,000.00

5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 计 778,506,100.00 778,506,100.00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但由于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避免资金闲置,公司提议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1、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公司运营正常且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