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建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政旦志远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
人员信息:政旦志远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8人。
业务信息:政旦志远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40.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34.75万元。政旦志远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6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59.60万元。政旦志远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政旦志远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目前所属行业分类同行业的客户共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政旦志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2026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沟通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计机构现场负责人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整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重点介绍了收入确认、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关联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墨西哥工厂运营情况等。
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团队投入的人员力量、时间和进度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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