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沈蜀江,先后曾任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竞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妨碍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列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会议
15 15 15 0 0 否 5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
获取履职所需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对董事会所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公司
发展及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5 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职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 4 独立董事专门 2、《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预案的议 同意
月 15 日 会议第三次会 案》
议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2025年11 独立董事专门 议案》 同意
月 17 日 会议第一次会 2、《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议 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从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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