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以来以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薪酬相关费用的方式予以确认。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3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2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2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30.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97.98万元。2022年3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274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 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预计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
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 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1 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48,123.36 48,123.36 (以下简称“江苏铭利
达”)
广东铭利达(东莞市)
江苏铭利达(海安市)
肇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88.06 9,988.06 (肇庆市)(以下简称“肇
庆铭利达”)
江西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赣州市)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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