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
责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秋红,曾任深圳市曼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深圳市唯思源科技
有限公司营销副总,广东粤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广东普罗米修(宝安)
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亦无
其他妨碍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
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2 2 2 0 0 否 2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履职所需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就《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修订提出意见、建议,对董事会所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公司发展及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5 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因本人被选举为独立董事时间较晚,报告期内,本人未能出席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未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提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11 名委员会第一次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月 10 日 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