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
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 2 号 A 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 √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的议 √
案》
5.00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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