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汉仪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遵循的原则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内审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评价过程中内审部采用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人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识别内部控制风险,检查内部控制活动实施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1 公司本部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全资子公司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全资子公司 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4 全资子公司 汉仪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5 控股子公司 汉仪创新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6 全资孙公司 北京嗨果科技有限公司
7 全资孙公司 北京蕴意科技有限公司
8 控股孙公司 上海阿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9 控股孙公司 杭州字米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采购和费用及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及对策、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沟通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内容。公司严格有效执行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等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内容。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组织结构
公司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