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228,553.84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7,024,233.0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702,423.30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46,939,021.03 元,合并报表可分配
利润为 138,014,354.48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8,014,354.48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 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996,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96,000.00 元(含
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0.2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996,000.00 9,996,000.00 34,369,12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228,553.84 8,808,427.30 41,432,957.1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6,603,651.57 42,450,038.63 40,628,924.21
营业收入(元) 190,640,921.31 190,717,373.26 217,146,303.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38,014,354.4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146,939,021.0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54,361,12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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