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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50:24 股吧网页版
汉仪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
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
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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