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1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万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44,509,500股,占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62.12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1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51.8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3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10.310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9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3.90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0.1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3.750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56%;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41%;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144%;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1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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