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的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万东先生,其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7.68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009,049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8.16%,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陈万东先生、陈万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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