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5 年工作计划。与
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经营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27.74 万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33.11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218.49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587.37 万元。根据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要求,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587.3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综合评估当前行业发展态势、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为应对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较大需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及业务发展,同时优化资本结构、维护股东权益并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总股本 71,641,7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实施转增后股本将增至 100,298,508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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