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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38:43 股吧网页版
瑞晨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瑞晨环保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方式与立信进行沟通,就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与立信进行了确认。并在
后续正式审计工作沟通会中听取了审计项目负责人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了解和讨论具体审计情况,并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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