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全体董事勤勉尽职,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 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国际地缘政治危机频现,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下,公司继续深耕主营业务,坚定履行“追求极致,做更好的产品”的使命,抢抓双碳生态新机遇,加快产品升级,深化创新驱动,优化服务模式,开拓行业市场,致力于成为工业绿色动力与智慧系统解决方案引领者。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客户需求”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以现有优势产品高效节能离心风机和高效节能泵为基础,持续进行研发和优化,同时在节能燃烧类产品、永磁电机等领域大力研发拓展新产品,并为产品匹配智慧节能管控系统,实现从单一产品解决方案到多产品组合的智慧综合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钢铁、建材等行业企业对于节能设备的需求有所回暖,公司收入呈现上升趋势,但受客户回款减少、产品定价下滑、期间费用增加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在净利润方面较上年同期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62.36 万元,同比增加 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74 万元,同比下降 113.1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组织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各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04 月 27 日 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