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8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首次授予日)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5 月 27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