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汉朔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240,000 股,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0,160,000 股增加至422,4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90,639,2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480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31,760,75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191%。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031,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259,744,37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61.4925%,限
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锁定期
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慧诚”)、北京君联成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君联成业”)、上海旌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创乾”)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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