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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9:45:42 股吧网页版
汉朔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275 证券简称:汉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朔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822,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18%,限售期为自本次解除限售主体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2,240,000 股,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0,160,000 股增加至422,4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390,639,2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480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1,760,75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191%。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031,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9,744,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4925%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4,822,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18%,限售期为自本次解除限售主体取得公司
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
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孰晚的时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2)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相关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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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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