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曼服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嘉曼服饰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嘉
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格40.66 元/股,募集金额人民币 109,7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458.5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46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1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10,501.00
2 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31,273.00
3 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 2,33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合计 52,108.00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并将原计划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0,501 万元及另外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2,359.00 万元用于投资“营销体系建设及升级项目”;同意公司终止“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2,3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31,273.00 万元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运用募集资金投资
1 营销体系建设及升级项目 10,501.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334.00
3 尚未决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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