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万文英)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公正、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万文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 年出生,中专学历。
1967 年 7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北京市百货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 4 月至 1991
年 4 月任瑞士航空办事处总经理秘书;1992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北京燕莎友
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市商业联合
会副会长;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专家委委员;
200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中国百货协会副会长;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委员;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首创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商业总顾问;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 9 日至今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4 次。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委托出席 0 次,出席股东会 4
次。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也无弃权表决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参会 4 次。审议并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沟通函》、《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
参会 1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听取工作汇报、审阅相关资料以及与会计师进行沟通等途径,对公司开展了多次实地考察。考察过程中,重点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5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检查,从而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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