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宁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公正、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宁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北京服装学院教师;1998 年 1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北京
服装学院管理工程系副主任;2001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北京服装学院商学
院院长、教授;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
责人、教授;2004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服装学院首都服饰文化与服装产业北京市社科研究基地主任、首席专家;2021 年 5 月至今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4 次。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委托出席 0 次,出席股东会 4
次。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也无弃权表决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参会 4 次。审议并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沟通函》、《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本人多次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
作,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同时,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审计、信息披露等情况。
化建议,指导相关业务的推进。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跟踪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针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且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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