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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23:19 股吧网页版
嘉曼服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参考,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七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八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参照本条第(三)项执行,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贴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该董事对公司历史贡献、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按月发放。

(二)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标准确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支付。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在制定时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奖金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工作成果等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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