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唐现杰)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公正、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现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68 年 12 月至 1975 年 5 月任通河县浓河公社团结大
队知青;1975 年 5 月至 1978 年 9 月任哈尔滨市建筑一公司经济科预算员;1978
年 9 月至 1982 年 6 月,在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系本科就读;1982 年 6 月至1995
年 5 月在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5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哈尔
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任教(1998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
院院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4 次。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委托出席 0 次,出席股东会 4
次。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也无弃权表决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参会 4 次。审议并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沟通函》、《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
参会 1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本人借助电话、视频、邮件等
多种途径,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就公司的经营发展以及内控制度建设等事宜提出具有合理性的建议。通过电话、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留意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把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络,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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