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5-054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地”)第六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2人
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1,060,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74.2352%
通过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121人
参与会议的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77,61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4024%
中小股东出席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121人
会议情况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77,61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4024%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292,20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4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745%;反对4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77%;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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